大湖养殖区钢丝围网拆除(二次)招标公告
大湖养殖区钢丝围网拆除(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7〕331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7-33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瞿家湾镇华年公司大湖养殖区钢丝围网拆除项目
三、招标内容:拆除预制桩约15000根、钢丝网约83088㎡;预算金额53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装卸搬运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检察院无犯罪证明或供应商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供应商可在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泉东路特1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前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以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文末所附投标保证金专户,并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过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联 系 人:曾勇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32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洪湖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堤支行(行号:********1026)
(事由: 2017-331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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