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城区地籍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丰县城区地籍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经南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南丰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招标编号:NFZTB—F001

二、 招标内容:南丰县城区地籍调查

三、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丰县城区地籍调查。

2、 作业范围:县城区约22平方公里(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四、 资金来源:南丰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项经费。

五、 投标人资格:

1、 必须具备国内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2、 必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职业单位。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 具备相关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更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经验。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单位必须是《关于公布我省土地调查任务承担单位名单通知》(赣国土调查查办发[2007]23号)公布的46家单位之一。

六、 项目建设工期:签订项目合同书之日即为开工日期,工期6个月。

七、 报名资料:

1、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3、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及业绩材料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0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九、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县国土局一楼右侧),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十、 详情见招标文件。

十一、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九点半整。

十二、 开标地点: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县国土局一楼右侧)。

电话及传真:0794—*******

联系人:朱桂华

南丰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08-9-9 16: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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