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陈庄镇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范县陈庄镇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LHPYGC2017-167
本招标项目 范县陈庄镇农村污水治理试点项目 已由范发改【2017】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范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852万元,其中包含以下工程内容:①污水处理终端、②配套管网工程、③入户工程、④智能水务平台。
2、建设地点:范县陈庄镇;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批复及投资金额:范发改【2017】92号文,约1852万元;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90日历天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纳凭据);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申请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纳凭据)。
5、财务要求: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类似农村生活污水工程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须体现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建设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
7、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工程资格预审开标日期截止时间前有效)
8、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预审时,由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提交以上资格证明资料。上述所有证件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将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方法:
请各潜在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于2017年 8月 25日至2017年8月 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范县天悦风雅酒店,持报名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1、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0月12日上午9 时00分整,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范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曦 联系电话:
****-*******188*****555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2017年 8 月 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