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日喀则地区的萨迦县农贸市场工程、拉孜县农贸市场工程、昂仁县农贸市场工程、亚东县帕里镇农贸市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二)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
(三)建设规模:萨迦县农贸市场工程:面积1035.09平方米;拉孜县农贸市场工程:面积1204.17平方米;昂仁县农贸市场工程:面积1013.98平方米;亚东县帕里镇农贸市场工程:面积971.1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日喀则地区境内。
(六)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规定标准要求。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 9 月 10 日至 2008年 9月 14日,每日上午 9:30 分至12:30时至3:30—5:30时前到 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公司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公司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下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8日上午9:30时,提交到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当热东路天路公司退休房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