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设施一期、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小学附属设施、定安县实验中学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附属设施一期、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小学附属设施、定安县实验中学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定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A包:定安县定城镇仙屯小学附属设施一期项目;B包: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小学附属设施项目;C包:定安县实验中学附属设施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欢迎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1. 招标编号:A包:ZXY2017-027定安县定城镇仙屯小学附属设施一期项目
B包:ZXY2017-035定安县龙门镇龙拔塘小学附属设施项目
C包:ZXY2017-029定安县实验中学附属设施项目
2. 工 期: 均为90日历天。
交货地点:定安县
3. 项目概况:A包:拆除厕所及旧建筑物322.42㎡;新增水泥硬化803.00㎡;翻新围墙总长630.00m;新建1座升旗台6.00㎡;新增路面铺装870.00㎡;新建树池6座。新增雨水管449.58m。雨水检查井10座,雨水进水井19座。
B包:新建1栋1层值班室24.15㎡;新建围墙总长355.51m;新建排水沟353.14m;新建水泥硬化621.42㎡,以及绿化工程。
C包:更换电动门1座;拆除瓦房15.00㎡;更换地面铺装200.00㎡;新建围墙文化角28.00m;新建排水明沟150.00m;新建4座集水井;新增人行道铺装454.00㎡;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花架45.00m。新增校园路灯140套;新增时钟控制器13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基本资格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不提供));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谈判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谈判项目的谈判文件。
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
4.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一)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查询以本项目的谈判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标书时间:2017-8-25- 08:30:00—2017-8-29- 17:30:00。
5.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携本项目谈判邀请函中“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完整装订成册,且必须提供原件核验。
5.3、标书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5.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7-8-29-17:30:00(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8-30- 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2。
6.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8-30 17:00:0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人账户,一般账户转账无效,支付地址为:详见投标人须知。
7. 其他
1)招标人名称:定安县教育局
招标人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
联系人:王德灼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德派斯大厦C座21楼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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