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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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XJ93嘉莲街道办事处询价采购
受嘉莲街道办事处委托,我司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下列设备,请按以下要求于2008年9月11日上午10: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贰份(一正一副)密封递送至我司。
一、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及单位







1






HP台式电脑 CPU:E2180(Petium dual core 2.0/800FSB/1M)
芯片组:英特尔? G33 Express 芯片组
光驱:DVD
硬盘:160G SATA NCQ 硬盘 SMART IV
显卡:集成英特尔? Graphics Media Accelerator 3100
内存:2G DDR2 800
操作系统:WINDOWS XPH, MS Office Ready 2007(60天试用版)
显示器:17LCD
I/O 端口:背面:8 个 USB 2.0 端口、1 个串行端口、1 个并行端口、2 个 PS/2 接口、1 个 RJ-45 接口、1 个 VGA 端口、音频输入端口、音频输出端口、麦克风输入端口;正面:2 个 USB 2.0 端口、音频端口;内部:2 个 USB 2.0 端口






20台

二、询价要求:
1、本次采购为壹个合同包。所报价格必须包括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2、报价供应商应标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产品型号;
3、报价供应商应列出项目的单价及总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
4、交货期:由报价供应商报最短交货期,但最迟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5、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6、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
7、报价供应商所报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所报设备元件、配件必须是原厂原装正规渠道的产品,验收前包装完整,不能是组装或经过自行拆卸过的产品,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设备时享有完整的原厂商售后服务。
8、采购人验收时,可能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厂家授权维修机构出具的货物检验合格报告并盖章,对该产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和产品品质进行确认。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所报计算机设备为叁年保修,叁年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免费提供,终生维护;
2、保修期内提供定期的上门维护、保养服务,具体方案由各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
3、保修期内系统或设备若发生故障或破损,岛内要求2小时维修响应,8小时内修复,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成交供应商需更换新设备或免费提供代用设备;
4、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用户单位要求的时间、地点提供免费的送货、安装、调试服务,免费为用户培训系统操作人员。
四、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所报设备需有厂商授予的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针对此项目的供货授权书复印件,或产品代理商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再授权函(厂家直接报价可不提供),供货时采购人可要求查验进货凭据;
3、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所报价产品的彩图或彩页;
*4、报价供应商对报价代表的报价事宜授权委托书,报价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一览表(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等);
6、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详细说明产品的规格、配置、性能特点);
*7、售后服务承诺。
8、以上组成文件(包含扫描件、复印件等)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五、报价无效的情形:
1、超预算的;
2、不响应本询价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
3、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六、成交原则:
所有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均符合询价采购需求,品牌型号、主要技术要求相同;质量及售后服务相当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费用:
1、送货费、保险费及途中安全等由成交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须向我司交纳100元文件费,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金额1.5%的成交服务费。
3、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应提交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以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汇票和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或可自行办妥,缴交至厦门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地址:厦禾商厦一楼,即:六中对面),账号:****************56(应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或银行现金解款单,银行现金解款应在“款项来源”标明报价单位全称和项目编号。不得现场缴交现金)。
(2)未按规定足额提交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
(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②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③成交供应商未缴纳成交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验收
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一式三份,成交供应商报一份至我司备案;
2、成交供应商应在供货合同签订的供货期内向采购人供货;
3、采购人根据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合同进行验收。
九、付款
采购人根据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支付货款,一般为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周付清货款。
公司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11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熊丽丽 传真:****-*******
公司网址:www.xmws.com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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