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函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函
项目编号:DZZBCG-*******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委托,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家具项目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
(4)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生产商和授权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商的投标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8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函必须密封,且在骑封处加盖公章,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3、报价:最终目的地价[出厂价+货物送达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的相关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税金等各种费用]。
4、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成交供应商须交纳成交金额0.75%的服务费。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注:询价函技术参数中提供的标准,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询价函中标准。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三、质量及服务要求
1、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
2、中标人必须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四、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495100.00元,超过预算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五、设备送达及安装地点和时间: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
六、回函内容(格式详见附件2)
注:1、投标单位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或邮寄本中心,逾期我中心不予接受。
七、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0%的货款,余款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章泽学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尧渡老街70号,原县法院)
邮编:247200
联系人:王涛 金星 电话:****-*******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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