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室内外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税务局开具的缴纳税款回单、税务大厅打印或税务网上下载证明均可,以税务缴纳三角章为准;2投标人需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大厅打印的缴费证明、社保中心邮寄的缴费收据或网上社保缴费后下载的缴费收据均可,不接受缴费通知单形式;3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机型的用户名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有效的代理证明文件;7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要求投标人就“有无行贿犯罪情况”自行提交声明函。8投标人/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室内外显示屏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811-DSITC171316) 3、预算编号:05-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室内外显示屏 壹套(项目预算为人民币40万元,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5、交付地址:买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按医院装修的实际进度开展此项目的实施 7、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25 16:5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01 23:59: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25 16:50:00至2017-09-01 23:59: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1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2号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2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可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请于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到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采购项目,所有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相关CA证书,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注册,相关投标活动及评审结果均在该网站公布。本项目需前往以下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和电子平台均需进行报名,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 投标人需于201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9:30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信息(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2%)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代理机构最终确认该投标保证金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