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岭东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居民小区(岭东长安A区)物业升级工程

【双鸭山】岭东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居民小区(岭东长安A区)物业升级工程

招投标编码:SG0700G17043公告发布日期:2017-08-25
报名开始时间:2017/8/25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7/8/31 16:00:00
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885联系人:孙淑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岭东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居民小区(岭东长安A区)物业升级工程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岭东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双鸭山市岭东区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岭东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居民小区(岭东长安A区)物业升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岭东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居民小区(岭东长安A区)物业升级工程已由双发改投资[2017]20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2.2建设规模:东湖小区(25栋)屋面维修,楼梯、室内楼梯间粉刷,进户防盗窗门更换,硬化道路1万平方米等。
2.3项目总投资额:约1052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09月06日,工期3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报名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6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08月25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查询结果需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5日至2017年08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资质证书二维码扫描失败者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四证合一”则不需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审批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4年08月25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项目班子成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道桥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房屋建筑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名市政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土建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市政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土建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2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需要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证企相符)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单位企业锁(现场核实人员证件之用),在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89*****885****-*******),逾期不予受理。(注:报名时复印件需要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
4.2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其它项目班子成员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正规发票及包含缴费申报明细表、税收缴款书、银行回单、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4.3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否则报名无效,网址为(<http://www.hljztb.com>)。
4.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投标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5为了杜绝个人挂靠资质的现象,中标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班子人员与进驻现场施工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候选人排续顺序顺延确定中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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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7.其他
7.1工程投标活动的报名人必须是授权委托的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进一步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鸭山市岭东区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5-4商服
联 系 人:范兴达
电 话:189*****885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1052
公告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 长安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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