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公园景观廊桥及边坡绿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山公园景观廊桥及边坡绿化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乐公开招字[2017]43号


南山公园景观廊桥及边坡绿化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招标人为乐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项目已批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山公园景观廊桥及边坡绿化项目EPC总承包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乐安县;

2、工程规模:总投资规模约448万元

3、招标范围:南山公园景观廊桥及边坡绿化项目EPC总承包的初步设计、采购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任务书。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建安费404万元,工程其它费按照乐安县相关文件计取,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7、计划工期: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①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4、投标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5、施工单位投标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单位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书;

8、外埠来赣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取得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原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则设计单位提供年度进赣备案手续原件,施工单位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赣备案手续原件;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则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赣备案手续原件);

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连续盈利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2014年、2015、2016年的财务报告);

10、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不得的早于本公告发出之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2)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施工合同和设计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项目投标。

1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17年8月26 日至2017年9月20日,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lean.gov.c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2、报名资料费6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月20日9:30时整,地点为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联系方式:邹达成 139*****28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过先生181*****8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边坡绿化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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