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盐县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防火墙、110报警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盐县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防火墙、110报警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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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海盐县财政局、公安局等单位委托,就防火墙、110报警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招服(2008)A50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一防火墙1套、小型机配套设备

标项二110报警系统1套

标项三复印机1台、扫描仪10台

标项四服务器1台、杀毒软件(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

3、具有经营计算机类硬件安装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4、具有近两年网络安全项目成功实施案例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9月11日2008年9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地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7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七、开标时间:2008年10月7日 14:30

八、开标地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0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简介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人应于2008年9月25日前交至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帐号:****************01)。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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