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石宝镇、乌克忽洞镇、希拉穆仁镇污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达茂旗石宝镇、乌克忽洞镇、希拉穆仁镇污水处理设施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达茂旗石宝镇、乌克忽洞镇、希拉穆仁镇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879号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提供的设备相关检验报告;(4)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有良好信誉、能够向采购人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5)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分散型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三台。注:50吨的二台,200吨的一台。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提供近两年内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的业绩证明;(6)提供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提供的设备相关检验报告;(7)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出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26日 10: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01日 17: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15: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15:0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会议室 | |||||||||
采购人名称: | 达茂联合旗城乡发展一体化及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达茂旗 | |||||||||
采购人联系人: | 李怀璋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861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 |||||||||
行政主管部门: | 达茂旗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杜红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项目预算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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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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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联合旗城乡发展一体化及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服务中心、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6日 |
标签: 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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