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用生物制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用生物制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用生物制剂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用生物制剂采购项目再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用生物制剂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品名 | 类型成份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 | 国产免疫制剂 | 200IU/支西林瓶 |
五、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六、资金来源:其它资金
七、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八、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止(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402室(平阳南街41号)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持有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文件和劳务合同);6、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7、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8、获取招标文件截至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10、药品经营许可证;11、相关生物制剂药品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12、相关生物制剂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代理证明文件;1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1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全部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09:30
十三、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09:30
十四、项目联系方式: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南街41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临汾市尧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尧都区五一西路复兴巷一号
联系方式:131*****493
十五、开标地点:
临汾市尧都区集中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平阳南街41号)。
十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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