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POS机代缴电费业务(春城镇城东大道)零星招标公告

移动POS机代缴电费业务(春城镇城东大道)零星招标公告

阳春供电局移动POS机代缴电费业务(春城镇城东大道)

零星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2.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2.1项目名称:阳春供电局移动POS机代缴电费业务(春城镇城东大道)

2.2采购内容:按照阳春供电局移动POS机代缴业务合作要求,具体见附件《阳春供电局移动POS机代缴电费业务代缴点服务要求》,通过阳春供电局移动POS机成功代缴代收电费

2.3采购预算金额:1.05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日用品、食品、日杂、百货、饲料、手机等相关商品的经营范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采购项目报名及零星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 年08月28日至2017 年08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阳江市江城区金郊管理区龙涛村阳江变电站侧物流服务中心报名。

4.2报名及获取零星询价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报名申请表(一份,详见公开询价公告附件1);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3本次零星询价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书面纸质版)发出。

4.4报名截止时,有效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重新组织采购。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金郊管理区龙涛村阳江变电站侧物流服务中心(二楼业务一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8*****179

采购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110号

采购方联系人:黎工 电 话:138*****224


8. 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阳江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漠江路110号

邮编:529500

监督投诉电话:****-*******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2017年8月27日



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供应商或服务商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职称证(类型/编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供应商或服务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标签: 电费 移动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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