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汉滨区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民办高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汉滨区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民办高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汉滨区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民办高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按照安农综办发[2017]10号文件和陕财办农发【2015】37号文件。监督管理单位是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人是安康市汉滨区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排灌站、衬砌田间渠道、排洪渠、田间道路工程。计划投资约为289.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为准)。
3.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一名,资质为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因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民办高标准建设试点项目布局分散、工程等级低、造价低、内容多、占地面积大、涉及农户多、土地纠纷复杂、自筹资金等特点,为了确保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民办高标准建设试点项目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按时完成任务,所有报名的投标企业在具备建筑资质及能力的前提下,须到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由项目所在地农业经营主体单位出具投标报名推荐书,推荐书应载明标段名称、调研时间、受益单位法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推荐书原件(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外省企业可在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方可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8月 28日至2017年9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受理,节假日休息)
5.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新城办金川村206号)
5.3、联系人: 李工
5.4、联系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西北信息报》、《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安康市汉滨区月河口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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