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工委党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XZB2017-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工委党校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编号:BXZB2017-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工委党校消防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XZB2017-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委托,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工委党校消防改造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工委党校消防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BXZB2017-05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9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新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资格:(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3)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4)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5)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和岗位证书,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书;(6)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项目负责人1名,由正项目经理担任,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3、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4、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民管员(劳务员)1名,可互相兼任,但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每人最多可兼任三个岗位。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授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4、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8、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申请人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以上资料未携带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工作日)。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8-21到 2017-08-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9-0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9-0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2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戴婷 2.联系电话:137*****80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玉彬:139*****61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14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委党校消防改造工程.doc 天津市博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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