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桂区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规计[2017]45号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作出了批复,贺州市财政局以贺财农【2016】105号文下达了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33号,现对该项目技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华山水库位于广西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华山村北面,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工程于1964年建成,至今已运行50多年,曾于1979年进行过简单维修,并于2008~2010年根据水利厅批复对大坝进行除险加固,对危害大坝安全的隐患进行了处理。但由于当年资金限制未对主坝全段灌浆、副坝未进行灌浆防渗处理,隧洞未进行全段衬砌,仍存在主、副坝坝脚和隧洞渗漏等现象,大坝的一些安全隐患未彻底根除。贺州市水利局将华山水库鉴定为“三类坝”病险水库。为消除华山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需对华山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作。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区华山水库。
建设规模及要求:华山水库为小(1)型水库,总个库容为579万立方米。本次除险加固总投约为1326.03万元。
项目招标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33号。
2.2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技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平桂区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阶段的工程勘察服务;
②平桂区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含概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全过程服务;
③平桂区华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建设总承包。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为技施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暂定为2017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合同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为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节点工期:
①勘察部分:
招标人每阶段发出勘察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阶段建设工程勘察成果;
配套服务期为从项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②设计部分: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给相关部门审核;
配套服务期为从项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之日止。
③施工部分:
2018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主坝、副坝灌浆施工;
2018年 10 月 6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勘察(勘测))单位,其他成员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拟派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由施工方成员派出;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联合体牵头人和施工方成员信息均以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本项目包含勘察部分、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①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设计(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有要求。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三年累计的净利润不得有亏损。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有要求。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1、设计业绩
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自2015年至今承接过水库除险加固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需附以下材料即可: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项目批复文件。两个证明材料有一个满足2015年时间要求即可。
2、施工业绩
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自2015年至今承接过水库除险加固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项目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其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以上提供材料必须为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签订合同的①时限、②内容、③规模)。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在最近一年(2016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未被列入投标禁入期。
3.5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该职工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备案。
项目勘察(勘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该职工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备案。
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成员拟派)资格:具备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成员拟派)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现场施工指导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成员拟派)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施工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成员拟派)要求: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施工方成员拟派)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质检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指导员、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其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业绩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于联合体另一成员即施工单位)。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指导员、安全管理员和质量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5、6、7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4.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
4.2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持本单位任一《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实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须使用本招标公告后附的“****************66329.doc">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的有效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主体(牵头人)报名】;
(2)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①、②两样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提供一样;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须能清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工程勘察、水利工程设计(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成员)类别内容),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3)有关业务许可范围证明材料(①、②、③三项均须提供):
①工程勘察资质证书须能清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须能清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成员);须能清晰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体(牵头人)自2015年至今承接过水库除险加固的相关勘察设计业绩;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自2015年至今承接过水库除险加固的相关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必须提供证明材料:①设计业绩必须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项目的批复文件;②施工业绩必须提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项目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其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提供材料必须为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签订合同的①时限、②内容、③规模)。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4)拟派往本项目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①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职称证书”;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该职工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②项目勘察(勘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的“职称证书”;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勘察(勘测)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该职工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备案)。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③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成员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成员拟派)的“职称证书”;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⑤现场施工指导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成员拟派)的“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现场施工指导员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施工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⑥安全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成员拟派)的 “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安全管理员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 “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⑦质量管理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成员拟派) “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项目质量管理员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质检员”岗位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以其“职称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若“职称证书”未填写专业的,则以其“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类别为准)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拟派往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近最近连续3个月(如在7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4.5.6月或5.6.7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人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拟派往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在岗人员)。所提供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9月11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本处特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联合体双方成员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86355.doc">附件****************86355.doc">2;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表打印件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平桂区
邮 编:542899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社区星光路27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行政监督机构意见:同意公告
(盖章)
2017年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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