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楼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楼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楼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楼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静公路与津沧高速交口东北侧于庄子村,为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用楼,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920.37m2,地上四层,层高分别为:4.20m/3.90m/3.90m/3.30m,建筑总高度为12.45米,整体采用复合式保温体系。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楼施工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2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本监理合同,主要工程内容为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检测中心办公楼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静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北环工业园区临街楼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1600 | 邮 编: | 300040 |
联系人: | 吴宝柱 | 电 话: | |
电 话: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
2017年8月28日 |
招标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