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ZX201708-4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75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6]318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6]332号文件、长发改审批字[2017]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选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春市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选择
概况如下:
(1)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串湖流域水生态治理及水生态维护工程、伊通河流域中段水生态治理及水生态维护工程、东新开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及水生态维护工程、南溪湿地水生态治理及水生态维护工程、流域海绵城市工程、流域水生态治理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域治理配套工程等。
(2)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伊通河中段水生态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滨河道路工程、伊通河流域跨河桥梁工程、伊通河流域路网改造工程、东新开河水环境治理工程等。
(3)长春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之南湖汇水区项目(一期)主要包括:永安明沟市政工程、永安明沟景观工程、动植物园、南湖公园、朝阳公园、师大暗渠、市政外网改造工程、同德路管沟工程等。
(4)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新凯河支流水生态治理—截污工程、新凯河支流水生态治理—生态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内;
3、招标范围:长春市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地基基础工程:桩基础完整性(低应变检测)、地基及桩承载力(荷载试验)、锚杆及锚索抗拔承载力检测;
(2)道路工程:路基、基层及路面工程,人行道、路缘石、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现场检测;
(3)桥涵工程:既有桥梁技术状况、定期结构及承载能力检测,新建桥梁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动静载试验检测。
(4)给、排水工程:调蓄池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
(5)房屋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及主体结构检测。
4、工期要求: 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期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市政道路工程及桥梁的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的主体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并且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5、近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至少具有一项涵盖招标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和建筑工程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6、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市政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建设厅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近三年主持过一项及以上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和桥梁的试验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市政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八楼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2单元5楼
联系人:杨秋颖、史思源联系电话:****-********、15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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