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埠镇街道工程已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准予整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2)工程规模480米(3)标准 / (4)层数和高度 /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预算范围内工程项目(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项目总投资 约 47.14 万元(8)资金来源及性质财政拨款资金(9)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0)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0月,竣工日期为2008年12月,总工期约90日历天(11)工程建设地点过埠镇街道(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及拟派三级以上(含三级)相同资质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相关材料名称: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
(3)投标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副本)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①有效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⑤法人代表身份证、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⑥投标资格申请审查表(一式三份2006年版);
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⑧投标企业须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市企业还须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安全质量事故和无招投标不良记录的证明,外省企业还须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
5、购买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08年9月18日的上午8:30至12:00和下午2:30至5:30,到崇义县招投标中心(崇义县林业局院内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20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
未详事宜,请于招标人联系。
招 标 人:过埠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邱志坚 办公地点:过埠镇政府
联 系 人:钟连华
招投标监督单位:崇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过埠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