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食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

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我校新校区食堂被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市级第一批透明食堂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食堂。满足师生饮食多样化的需求,引进服务质量高、信誉度好、业绩优良、有经营大型食堂经验、资质合法的餐饮服务企业经营我校食堂,特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食堂概况

我校新校区师生约2000多人,食堂于2016年开始启用,共三层,面积3000多平方米,可容纳2000多师生同时就餐,第一、二层为学生食堂,三层为教师餐厅。食堂后厨目前只使用第一层和第三次,第二层后厨未装修使用,第一、三层各功能间齐全,设备新,将给承包单位使用和维护,承包合同期满时,承包单位要将学校交给的设备和设施按所立清单交还,如发现损坏或散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设备设施不足部分,由承包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购买,合同期满自行带走,学校不予补贴。由于就餐方式为师生刷卡自行点餐方式,所以承包方正式营业前必须配置安装好刷卡预收费和刷卡交费的设备和工作人员。在承租期间,学校提供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值班员工的宿舍,合同期满后搬离。

二、承包期限

2017年8月1起至2018年8月1日止,

三、承包费用

1、承包单位向建湖高级中学缴纳承包期内总营业额的4%,作为学校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每月结算一次,营业额以师生刷卡消费数为准。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还须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单位全面彻底履行合同期满后,予以全数返还。

2、承包单位使用学校的水电,按实际数量和价格每月向学校结账。而使用的天然气则自行到天然气公司缴费充值。

四、承包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与要求:食堂向全校师生提供适合建湖高级中学学生消费能力和营养需要的饭菜、面点等食堂自制的熟食制品,禁止制作出售四季豆、野蘑菇、发芽的马铃薯、海鲜等高危食品,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不得向师生出售饮料、冷饮、各类包装食品及其他杂货,不得从校外购进熟食制品出售。食堂的宗旨是为本校师生生活服务,因此不得为除本校师生以外的任何人提供餐饮服务。承包单位不得超越经营地点,更不得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经营责任与要求:

(1)学校成立伙食管理小组,建立测评考评制度,对食堂各项工作分学期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小组值班人员进行全天候监督管理和陪餐,对承包方经营食堂中的原料生产标志、进货渠道、原料质量、原材料投放量、饭菜规格和价格、索证索票、原料追索、试餐留样、台账记录、明厨亮灶、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员工个人卫生、晨检午检、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态度、经营管理、刷卡充值、成本利润、财务账目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实时监督、管理和审查,随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方必须接受监管和管理,否则学校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的文件、规定、制度、规范。必须遵守执行学校有关食堂管理的制度,必须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管理,必须执行教育部门有关学校学生的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安全、食堂安全和学生就餐安全。承包单位还必须严格遵守落实《消防安全法》,切实做好防火工作,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水电。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完全由承包单位负责(含经济赔偿、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学校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承包单位必须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负责所属炊管人员的招聘、解聘及管理,从业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由承包方负责发放。所属员工和从业人员出现违纪违法、伤亡及其他任何纠纷,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处理,与学校无关,承包单位须与所属员工签订安全、劳动协议,由学校存档。聘用的员工必须持身份证、健康证等有效证件经政审后方可录用,建立员工档案,并报学校备案。若承包单位和所属员工出现纠纷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学校有权冻结其营业额,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4)承包单位必须根据学校的放假时间和每天作息时间的要求为师生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营业;炊管人员与就餐人员比例要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必须确保师生按时就餐。若出现停止供餐或延迟供餐的重大失误,学校将在其营业额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

(5)承包单位必须维护学校声誉,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的重大活动和上级检查,确保市级透明食堂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A级食堂。若出现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学校有权对承包单位处以经济处罚。

四、投标单位资格和投标要求

1、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一切风险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经营业绩良好的餐饮经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企业代码证。

2、法人具有固定的场所、资金,资信状况良好,具有一次性付清承包费和投标保证金的能力。能独立投入进行食堂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法人能定期到食堂检查工作。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成功经营学校食堂10家以上成功案例;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司法诉讼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有稳定的食品原材料供应基地;能提供本公司经营的学校食堂供考察评估(江苏省范围内);不得挂靠经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和个人投标。

4、投标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和诚实商业道德,履约情况良好,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5、投标文件组成:

(1)经年检的企业社会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人代表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思想行为表现证明;

(5)拟聘厨师的中式烹调师证复印件;

(6)原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验后原件带回);

(7)针对建湖高中食堂的经营方案和规章制度;

(8)拟定饭菜品种、规格、价格;

(9)原材料供应基地的相关资料。

(10)荣誉证书、认证证书及网上截图、实绩证明等其他投标资料。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报名方式:当面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卫生许可证等企业资质证书和证件的原件(验后退回)及复印件;(2)10家以上学校食堂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验后退回)。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8:00—7月23日17:00

4、报名地点: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新校区食堂

5、报名电话:159*****858朱启洪

6、报名时投标人可对食堂的设施、设备、场所进行现场观看,制作投标文件。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3日17:00。

8、投标人交投标文件时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者现场退款,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毁标者不退投标保证金。

六、评标、公布结果

1、评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9:00

2、公布结果时间:2017年7月24日评标会现场公布,会后公示。

3、评标办法:评标小组综合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业绩等参照评分标准评定,得分高者中标。

七、签定协议

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者交清相关费用后,双方签定承包协议书,如中标者毁标押金不退。按得分高低顺序再确定中标人。协议书签定后学校和承包方办理财产、场地交接手续。

八、本公告由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

2017年7月14日



标签: 食堂承包经营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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