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定制医院生活设施服务及食堂收费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医院定制医院生活设施服务及食堂收费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受长沙市精神病医院的委托,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定制医院生活设施服务及食堂收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院定制医院生活设施服务及食堂收费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SCG-YMGL-JZ*******
三、项目情况:
1、采购预算:196000.00元
2、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的软件内容是医院根据目前收费现状要求定制开发一套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收费管理系统软件,满足医院现有科室规范收费管理的需求。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7、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36号麓谷·沐春园8栋306。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公告期限:2017年8月28日时至2017年8月31日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
名称: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院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62号
联系人:秦勇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36号麓谷·沐春园8栋306
联系人: 汪女士 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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