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交换机续保项目招标公告
应用交换机续保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NJZC-2008R122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投报需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一式伍份(壹正肆副),并于2008年9月18日9时之前将《报价表》密封送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607室,询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08年9月18日8:30,请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袋上注明项目编号和询价单接受人。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话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供应商如果不是本中心网员,报价时应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和帐号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交货地点:南京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按照采购人要求。
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六楼。
邮政编码:210008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胡雁
项目咨询人/联系电话:汪清/***-********
询价单接受人:桑永浩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
银行帐号:****************0202
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 期: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报价表
项目名称及数量:应用交换机续保项目 项目编号:NJZC-2008R122
一、应用交换机续保需求明细及报价表:
序号名 称规 格 配 置单价期限总 价
1应用交换机原厂商保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3年
总 计小写: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报价供应商名称(章): 联系人: 电话:
二、采购需求说明:
采购人于2005年9月底购置了2台F5 BIG-IP 6400应用交换机,承担了多个关键应用的集群负载均衡,如今这2台应用交换机即将出保,为保障系统和设备的稳定运行,现一次性购置这2台应用交换机三年原厂商保修服务和投标人技术支持服务。
1、保修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机型设备编号购置时间
F5负载均衡器BIG-IP 6400Bip07 2501S2005年9月
F5负载均衡器BIG-IP 6400Bip07 2893S2005年9月
2、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
2.2 持有F5公司(或F5公司服务部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3 询价报价公司在南京有1名以上(含1名)F5认证工程师,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在公司任职
的证明材料(如公司为该员工社保缴费记录等)。
3、保修服务需求:
3.1对上述2台应用交换机提供F5公司三年原厂7*24小时现场保修服务,3年部件免费更换、3年人力免费,具体服务内容和级别按照F5公司的服务标准执行。针对采购人的保修设备,询价人须在签订合同后与F5公司服务部门一次性签订3年保修合同,向采购人提交保修合同复印件,采购人在确认上述设备已购置F5公司三年现场保修服务后,向投标人支付第一笔保修服务款。
3.2在发生故障时,询价人的F5认证工程师须在1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协助排除故障。
3.3投标人的F5认证工程师须定期到用户现场进行设备健康检查,协助用户进行应用的部署、规划和性能调优。
3.4服务期内若出现故障且询价人的技术能力或保修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其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立即请原厂商或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或备件,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询价人支付。
3.5服务期内若出现询价人故障响应不及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故障,采购人根据故障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如果出现因询价人原因导致重大责任事故或询价人三次以上达不到响应和解决故障的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询价人索赔。
3.6上述所有设备保修及技术服务的费用(包括硬件设备更换、备品备件、人员服务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服务期内不再单独结算。
4、保修服务方案:
针对采购人的设备保修服务需求,询价报价人须提出一套完整的保修服务方案。
5、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针对买方设备与F5原厂一次性购置三年保修服务,向买方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买方在确认上述设备已购置F5公司三年现场保修服务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
服务期满1年,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达到其服务应答和服务方案中的标准,买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若在服务期的第一年内出现响应不及时、故障不及时解决等问题,按照相应的处罚标准买方从付款中扣除罚金;
服务期满2年后,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达到其服务应答和服务方案中的标准,买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若在服务期的第一年内出现响应不及时、故障不及时解决等问题,按照相应的处罚标准买方从付款中扣除罚金;
服务期满3年后,服务方的服务质量达到其服务应答和服务方案中的标准,买方在7天内向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若在服务期的第三年内出现响应不及时、故障不及时解决等问题,按照相应的处罚标准买方从付款中扣除罚金。
报价供应商名称(章): 联系人: 电话: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NJZC-200政府采购计划号:宁财购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数量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报价表”第 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XXXXX圆(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NJZC-200XXXXX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200X年XX月XX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中心交纳XX万元的履约保证金。2、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姓名: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人: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二〇〇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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