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住房社城乡建设局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等三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磐安县住房社城乡建设局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等三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磐安县住房和城乡房建设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磐安县老城区二期城中村改工程、磐安县城上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标号一 | 磐安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 1 | 项 | 338889.78万元 | ||
标号二 | 磐安县老城区二期城中村改工程 | 1 | 项 | 158284.75万元 | ||
标号三 | 磐安县城上区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 1 | 项 | 125099.46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磐安县老城区改造工程投资金额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风险,须由国有公司或政府控股国有公司承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减少项目融资成本,降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浙采监(2014)28号】,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磐安县城市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建筑大厦3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陶金鱼 | 会计师 | 磐安县新城区管委会 |
杨显萍 | 工程师 | 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陈永刚 | 会计师 | 磐安县财政局 |
杨卫华 | 工程师 | 磐安县自来水厂 |
陈新菊 | 会计师 | 磐安县安居小区建设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磐安县老城区改造工程投资金额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降低风险,须由国有公司或政府控股国有公司承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减少项目融资成本,降低风险。2.磐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政府购买以上三标项目的相关要求。专家组认为三标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由该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可以对项目的建设、融资及资金的使用效率提供有效的保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磐安县住房和城乡房建设局
联系人:陈家禄
联系电话:138*****888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施尚海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磐安县文溪南路财税大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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