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流水等5镇村级低动力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流水等5镇村级低动力污水处理工程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5镇村级低动力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瀛湖等5镇村级低动力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C2017-7-31 (1)
三、采购单位名称:汉滨区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办公室
地 址: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505
联系方式:余女士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瀛湖镇、双龙镇、流水镇、大竹园镇、洪山镇5镇村37个级低动力污水处理工程(合计总规模2400m3/天))的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
采购预算:69万元(如果实际设计的工程数量有增减,按照设计费用不超过预算投资额的3%进行
增减)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工期:50日历天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污水处理厂相关设计业绩。
3、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业绩证明资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3~4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4日17:00时止(报名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4:30时前
磋商时间:2017年9月11日14:30时
磋商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3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金兰
联系方式(电话):****-******* ****-*******
九、其他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巴山西路支行
账 号:2607 0663 0920 0051 732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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