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市南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市市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市南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2

2.项目名称:市南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主要内容:消防摩托车4辆;

第三包主要内容:消防装备30套,机动消防泵5台;

第五包主要内容:体验装置3套。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3万元。其中:第一包56万元,第三包22万元,第五包7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第一包的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招标五部;

7.3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7年9月19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3楼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南分大厅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9月19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3号楼3楼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市南分大厅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市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

联 系 人:褚存志

电 话:****-********

10.2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楼

电子信箱:yusonggang555@163.com

邮政编码: 266071

联 系 人:于松岗、吴昱辰、殷琳琳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银行账户: 青岛市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 ****************008196

10.3投诉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软件园3号楼3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型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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