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招标公告
服装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黄河医院服装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黄河医院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6:50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09:00至2017年09月04日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评标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4:30至2017年09月13日 14: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5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9月13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5评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黄河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欣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畅 ***-******** |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黄河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黄河医院服装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黄河医院服装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7-CZ-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黄河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欣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畅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2.供应商须为所投医用服装的制造商;3.供应商须在2016年天津市医疗机构絮用纤维制品、纺织品合格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中;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15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8.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00至2017年09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0评标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4:30至2017年09月13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5评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315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畅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标签: 医院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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