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结余资金察汗敖包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鄂托克旗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结余资金察汗敖包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Report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托克旗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N150*****060********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托克旗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结余资金察汗敖包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关于鄂托克旗2014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结余资金察汗敖包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鄂水保发【2017】102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中央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N150*****060********001 | 施工标段 | 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4.74平方公里(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 水土保持;绿化工程 | *******.00 | 鄂托克旗苏米图 | 285日历天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含有相关园林绿化等工程,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文件须附职称证书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2016年下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业绩要求 | 近几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2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不限金额,不限规模,其中至少一项为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2)原件,新成立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2016年下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项目其他人员岗位配置至少包含园林工程师2名,材料员1名,预算员/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所有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2016年下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技术支持********00 | |||||||||||||
获取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 17:30 | |||||||||||||
售价(元) | 8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CA锁(选择远程在线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携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扫描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9)近几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2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不限金额,不限规模,其中至少一项为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10)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2016年下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1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复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12)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2016年下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13)项目其他人员岗位配置至少包含园林工程师2名,材料员1名,预算员/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所有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2016年下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 (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5)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一致的,或未附复印件,但提供了原件,评标时不予认可。 (1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 | |||||||||||||
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代身份证原件、职称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 、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 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信息科取得解决。 7、本招标项目采用“缴纳码”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特别关注并严格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托克旗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鄂托克旗乌兰镇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都斯图路北农行东100米处 | |||||||||||
联 系 人: | 张雪松 | 联 系 人: | 高学文 | |||||||||||
电 话: | ******* | 电 话: | 133*****994 | |||||||||||
电 子 邮 件: | ********6@qq.com | 电 子 邮 件: | ********8@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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