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8日
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30105
招标编号:MZZB*******
2、招标项目:衡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解放大道27号,范围包括甲方大院四周围墙内前、后门(家属区除外)及大门前方自透明围墙至非机动车道区域内,均属物业管理范围;物业管理服务一年,本项目预算:559356元/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7年6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4.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5、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8:00~12:00,15:00~17:00)。
5.2发售地址: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5.3发售价格:400元/份(人民币)。
5.4购买标书时,需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近半年缴费凭证);
(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并将复印件留存于招标公司。(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 9月19日15时30 分前送达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19日15时30 分。
开标地点: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
8、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8.1.采购代理机构:衡阳明珠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705室(市政府民生银行正对面)
联系人: 王莉 电话(传真): ****-*******
网址:WWW.MZCPA.CN 邮箱:qdcpa@sina.com 邮编:421101
8.2.采购单位: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周仲民 联系电话: ****-*******
8.3.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占振华 联系电话:****-*******
2017年8月28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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