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幼杯”书画摄影大赛展承办服务商询价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幼杯”书画摄影大赛展承办服务商询价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拟于9月-11月举办庆祝建院30周年全区“妇幼杯”书画摄影大赛展,现医院拟公开比选承办服务商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全区“妇幼杯”书画摄影大赛展项目
(二)批准文件编号
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9023号
(三)项目地点
回民区公园东路6号内蒙古妇幼保健院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参与投标的服务商应针对此次活动内容,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新、旧院选定的展出场地,以书画摄影展览的形式宣传医院建院30年来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作品要确保一定的数量与质量,展览设计符合妇幼特色的布展形式,组织相关书画摄影作品,进行整体装裱、特装搭建和展览。
(五)项目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
2.负责书画摄影展宣传策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书画摄影展相关的宣传氛围营造和品牌推广工作。
3.负责书画摄影展作品的征集、评选、表彰、作品集编印、展览等大赛的全部活动。
4.负责完成各项活动期间领导、嘉宾等的邀请和观众组织工作。
5.负责配合活动期间参会、参展等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书画摄影展活动的安保、消防等相关手续报备。
(六)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预算上限:6万元,单位自付。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报名服务商应具备依法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二)近三年良好的纳税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所投活动的策划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二)报价表为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三)投标文件份数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四)投标文件装订: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封面上必须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带证件和资料(查看)
1.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
3.报名地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党办
4.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贤贤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上午9点。
2.地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行政楼1号会议室。
3.由医院评标小组现场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审核。
4.采购方式:根据产品质量及价格遴选、议价。
六、对参加投标服务商要求
1.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3.不得相互串通,排斥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招标方确认中标人
在本招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
注:以上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关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网站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出现的问题及责任由参加投标服务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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