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东城镇沙吾伦村房屋更新改造以及自来水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木垒县东城镇沙吾伦村房屋更新改造以及自来水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木垒县东城镇沙吾伦村房屋更新改造以及自来水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公司受木垒县东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木垒县东城镇沙吾伦村房屋更新改造以及自来水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木垒县东城镇沙吾伦村房屋更新改造以及自来水改造项目

二、 采购类型:竞争性谈判

三、 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 采购规模:

第一段;自来水改造工程, 第二段; 维修输水管道,第三段; 维修牧民房屋及院落围墙进行统一标准修建。

五、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日历日)内完成。

六、 采购预算价:70万元

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建造师应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八、报名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请于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6日(工作日内)上午:10:00-13:30 下午:16:00-20:00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投标单位需携带: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在职单位近半年的社保明细证明(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疆外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企业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需要行政管理机关备案),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通知书需要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前来报名。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投标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0387、开户行账号:****************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十、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6日

十一、谈判时间:2017年9月8日13:00点(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木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 177*****782

采购人:木垒县东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江波 联系电话:189*****607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自来水改造 更新改造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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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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