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户委托,我中心现就视频报警监控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编号:NDCG2008 167
(二)采购内容: 详见《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
(三)报价人须知:
1、2008年 9月18 日上午9 时30分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标书工本费100元/本。
2、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全部交货前的所有费用。
3、报价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品目进行报价,也可以选择对所有品目都进行报价,但必须对每个品目中的所有货物都进行报价。报价人的报价如超过采购单位的预算,则不予采购。
4、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并随机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报价人所投货物低于招标方的技术参数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5、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招标机构缴纳投标保
证金伍仟元,未中标者投标结束后退还,中标者的转为履约保证金,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无息退还(在我中心已登记并缴纳信誉保证金的供应商不需提交)。
6、报价方须免费提供一年以上质保期。(此条款必须满足)
7、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8、交货地点和时间:中标后15天内送到使用单位并安装完毕。
9、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有单位法人、经办人和技术员共同签字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即:验收合格后并正常运行两个月后付90%,余款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
11、报价文件包括:
①承诺书;②政府采购询价报价表③法定代表授权书④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
13、澄清与修改:任何要求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08年 9 月16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或送达到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并于2008年 9 月 16 日将答疑结果公布在宁都县招投标网、赣州市招投标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二个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询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该信息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4、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和相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5、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查询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 址:梅江镇博生西路20号(县工商银行二楼)
网 址:www.ndztb.com 邮箱:ndztbzx@163.com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宁中监控系统.doc(标书下载处)
宁都县招投标中心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