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音乡至天峨县那直乡(凤山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乔音乡至天峨县那直乡(凤山县)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池市凤山县乔音乡至天峨县那直乡(凤山县)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池市凤山县乔音乡至天峨县那直乡(凤山县)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1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河池市凤山县

联系方式:廖工,135*****2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工,181*****155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四季海棠大酒店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池市凤山县乔音乡至天峨县那直乡(凤山县)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已由凤发改复〔2017〕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中央预算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凤山县发改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改扩建硬化道路,路线全长11.433公里(主线长:11.273km,支线长:0.160km)。

2.2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的工程内容为: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工程工期: 1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一年。

2.4 施工图设计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划分标段:1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3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的规定执行,投标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A级、B级的企业(含201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单位),可对本项目标段投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含201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单位)中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同一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4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须在备案有效期范围内)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或以上的公路施工企业,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登记备案制: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55号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联系人:鲁喜文****-******* 139*****052)。

3.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有效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复印件、有效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查询时间在本公告起止时间内有效)回执复印件,符合招标公告3.3及3.4要求的证明文件,所提供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将以上资料装入信封(信封不得有任何标识)交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处密封保存,方可匿名购买招标文件,供开标时检查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如有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由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7. 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单位: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凤山县发改局

招标人联系地址:河池市凤山县

联 系 人:廖工

电 话:135*****268

招标代理: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四季海棠大酒店三楼

联 系 人:覃工

电 话:181*****155

2017年8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或在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3.3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基建发[2011]113号)的规定执行,投标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A级、B级的企业(含201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单位),可对本项目标段投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含2015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延续单位)中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企业注册地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同一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3.4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表”(须在备案有效期范围内)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或以上的公路施工企业,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登记备案制:凡参加投标的企业须在“河池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路55号河池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分站,联系人:鲁喜文 ****-******* 139*****052)。3.5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7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8:30至2017年09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硬化 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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