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比选招标公告
办公楼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比选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遂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 遂计投资[2005]3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大发改[2006]比选备案第13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大英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大英县蓬莱、隆盛法庭办公楼工程
建设地点 大英县蓬莱镇、隆盛镇
实施时间 拟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6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1055.32平方米
建设资金 国债资金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大英县蓬莱、隆盛法庭办公楼工程施工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6年12月11日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6年12月15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6年12月18日09时30分,在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大英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大英县新城区南北干道
联 系 人: 梁建国
联系电话: 138*****674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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