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建设镇一期供水高云水库生产线管道敷设工程

大田县建设镇一期供水高云水库生产线管道敷设工程

投资金额: 元 信息类型: 招标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行业类别: 所在地区: 福建 三明 大田县 联系人: 黎瀚鲜 电话: ****-******* 传真: ****-******* 邮箱: 详细内容:
1.大田县建设镇自来水厂(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 明建宏[2008]7013的大田县建设镇一期供水(高云水库生产线管道敷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田发改投资[2008]1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总投资约17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大田县建设镇一期供水(高云水库生产线管道敷设)工程施工;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大田县建设镇;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施工场地位于大田县建设镇,已具备施工条件;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10月 5 日,总工期 10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 资金来源: 自筹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12 日至 2008 年 9月19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不含公休日、节假日);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五楼)。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及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根据明建筑字[2008]5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4.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的法人;
4.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建造师)且不低于 二  级;应具备土建类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 应无在建工程。
4.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9月2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大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持相应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9.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人:大田县建设镇自来水厂
地 址:大田县建设镇
邮 编:366100
电 话:139*****781
传 真:****-*******
联系人:李发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大田分公司)
邮 编:3661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黎瀚鲜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田县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帐 号:****************0664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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