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杭锦旗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杭锦旗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TRZB-027

一、招标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杭锦旗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旗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二、建设规模:

2.1项目名称:杭锦旗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杭锦旗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75平米,砖混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五、资格要求

施工:

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4财务要求: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注: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只需针对成立后的年限作出承诺。

5.5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6信誉要求:2014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注:201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只需针对成立后的年限作出承诺。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 2017 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施工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

6.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1、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以上资料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封面标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8)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人员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原件;

(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注:其它所需资料证明原件,严格参考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注:①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如不是同一人,需两人同时到场。)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旗环境保护局

地 址:杭锦旗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0*****32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腾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53*****000

2017年0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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