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东江流域水文服务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度东江流域水文服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7-197023-0010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东江流域水文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2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备注 |
2017-2018年度东江流域水文服务 | 1项 | 2017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 | 人民币102.00万元 |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 1、编制调度计划:分汛期、枯水期各一个,共两个;2、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通报》:每月一期,共十二期,2017年底汇总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年报;3、编制《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每季度一期,共四期;4、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项目,主要对55个监控对象信息采集点中的10个控制断面站点和10个入河排污口视频信息采集点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服务,并编制《东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月报总结》,每月一期,共十二期,期满总报告一期;5、东江流域水文服务项目培训,共30人·日。详见用户需求书。 |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4)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必要,供应商可以对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及交通等状况进行自行考察。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以书面形式答复。
2、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本《用户需求书》即为本次采购的《2017-2018年度东江流域水文服务》任务书。在本次采购中标并签订合同的单位(在合同中称为“乙方”)按本《用户需求书》所述要求为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在合同中称为“甲方”)提供2017-2018年度东江流域水文服务。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简称《水调办法》)、省政府《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简称《分水方案》)、《广东省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水库供水调度方案(试行)》(简称《三大水库供水调度方案》),2017年度(特指2017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需要根据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的蓄水状况、流域来水预测及流域受水区用水计划和水库运行调度方案等,分别编制广东省东江流域汛期、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明确2017年汛期和2017年冬-2018年春枯水期水量调度目标及各主要控制断面的水量水质控制目标,规定三大水库的水量调度要求、调度方式和各有关涉水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指导2017年度东江水量调度工作,实现对东江流域水量的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并需要每月编发《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通报》(简称《通报》)并在2017年底汇总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年报》,每季度编发《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简称《动态》),及时掌握并向各有关单位反映东江流域水量调度进展情况以及流域水资源水量、水质以及重大涉水事务等情况。
广东省东江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控系统是为有效实施《分水方案》,保障香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河源等地供水安全而建设的大型水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东江监控系统”),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使用。为了有效监管东江水资源,东江监控系统新建有55个监控对象信息采集点,包括东江流域三大水库、11个重要控制断面、干流12个梯级电站、19个重要取水口和10个主要入河排污口的信息采集。
图1.1 东江监控系统监控对象信息采集点分布示意图
二、主要目标
基于三大水库蓄水状况、流域来水预测、水利工程运行工况等情况,科学编制2017年度汛期、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指导东江年度水量调度工作,促进东江流域有限水资源的合理调配,保障流域各地供水安全,并通过每月编发1期《通报》(共12期)且2017年底汇总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年报》、每季度编发1期《动态》(共4期),为东江流域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东江水量调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东江水量调度执行单位等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促进东江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
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项目,主要对55个监控对象信息采集点中的10个控制断面站点和10个入河排污口视频信息采集点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服务。10个控制断面站点和10个入河排污口视频信息采集点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表一 10个控制断面站点基本情况
序号 | 监控对象 | 区域位置 | 监测信息 | 备注 | 主要设施设备 |
1 | 枫树坝水库坝下 | 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 | 水位、流量在线,视频 | 枫树坝水库出口 | 站房(9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一套,通信、供电等设施 |
2 | 新丰江出口 | 河源市源城区源西镇庄田村 | 水位、流量在线,视频 | 新丰江东江入口 | 站房(20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一套,通信、供电等设施 |
3 | 江口 | 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 | 水位、流量、水质在线,视频 | 河源惠州交界 | 站房(28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7参数及重金属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两套,通信、供电、空调等设施 |
4 | 东新桥 | 惠州市惠城区西枝江二桥 | 水位、流量在线,视频 | 西枝江东江入口 | 站房(20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一套,通信、供电等设施 |
5 | 东岸 | 东莞市桥头镇 | 水位、流量、水质在线,视频 | 惠州东莞交界 | 站房(28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7参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两套,通信、供电、空调等设施 |
6 | 石龙桥 | 东莞市石龙镇 | 水位、流量,视频 | 惠州东莞广州交界 | 站房(30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一套,通信、供电等设施 |
7 | 九龙潭 |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何黄屋村 | 水位、流量、水质在线、视频 | 惠州广州交界 | 站房(28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7参数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一套,视频摄像两套,通信、供电、空调等设施 |
8 | 观海口 |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孙家铺村 | 水位、流量,视频 | 增江东江入口 | 站房(8m2),H-ADCP测流设备一套,视频摄像设备一套,通信、供电等设施 |
9 | 西湖村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 | 视频 | 淡水河深圳惠州交界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10 | 上垟 |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镇 | 视频 | 淡水河深圳惠州交界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表二 10个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区域位置 | 监测信息 | 主要设施设备 |
1 | 沿江桥下排污口 | 河源市源城区市政府上游600米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2 | 榕溪沥水闸排污口 | 博罗县罗阳镇观背村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3 | 大湖溪排污口 | 惠州市惠城区大湖溪河口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4 | 小金河排污口 | 惠州市惠城区小金河河口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5 | 望江电排站排污口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望江电排站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6 | 马嘶排污口 | 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马嘶村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7 | 沙河排污口 | 东莞市石龙镇沙河河口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8 | 石排向西排站排污口 | 东莞市石排镇向西排站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9 | 燕岭水闸排污口 | 东莞市石排镇燕岭排站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10 | 石马河新开河口排污口 | 东莞市桥头镇石马河新开河口 | 视频 | 视频摄像设备一套 |
三、项目内容
(一)编制水量调度计划,包括编制汛期和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
汛期为2017年4月1日-9月30日,枯水期为2017年10月1日-2018年3月31日。汛期水量调度主要依据《水调办法》、《分水方案》、《三大水库供水调度方案》、《东莞市石马河橡胶坝旗岭水闸惠州市潼湖排水涵闸东深供水工程太园泵站联合运行调度方案》等,结合汛初水库蓄水情况、汛期流域水情预测,在保障流域用水和水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确定三大水库的汛末蓄水目标,明确三大水库以及干流梯级电站、东江下游闸坝工程等的调度要求,编制完成《广东省东江流域2017年汛期水量调度计划》。
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是在汛期调度基础上,根据枯水期区间及水库来水量预测,依据《水调办法》、《分水方案》、《三大水库供水调度方案》、《东莞市石马河橡胶坝旗岭水闸惠州市潼湖排水涵闸东深供水工程太园泵站联合运行调度方案》等,结合流域的需水要求以及相关水利工程运行状况,编制完成《广东省东江流域2017年冬-2018年春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
此外,还需协助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征求有关单位对汛期、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的意见,配合修改调度计划上报省水利厅,以及印发调度计划。
(二)信息编发
1、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次月3日前协助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通报》及其年报,逐月反映2017年度东江水量调度进展情况。通报内容包括流域降雨及区间来水、三大水库调度情况、主要控制站日平均流量情况、东江干流水质监测情况、干流主要污染控制断面监测情况等,并分析调度效果,提出调度建议。
2、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广东省水资源分区》和《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结合《分水方案》实施和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需要,依据《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和《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总体和分区分析评价东江流域广东省境内的季度降水量、径流量、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主要取水工程取水动态、水资源质量状况以及重要水事等,在此基础上按季度编制《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共四期。
《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所统计的流域范围是指与江西省交界的寻乌水至东江入海口的广东省境内区域,流域面积31840km2。流域分区按东江上游、东江中游、新丰江、东江下游4个水资源四级区和东江三角洲1个水资源三级区共5个分区统计,行政分区按梅州、河源、韶关、惠州、东莞、广州、深圳7个地市进行统计。
此外,还需负责《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的排版印刷和寄送工作,《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的发送对象主要包括省政府、流域各地级市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三大水库管理单位、重要取水户等单位和领导。
(三)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对枫树坝坝下、新丰江出口、江口、东新桥、东岸、石龙桥、九龙潭、观海口等8个控制断面站点监测站房日常管理维护,服务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站房日常管理维护
(1)站房供电
①按时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
②确保站房内外的供电线路、开关及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出现断电情况,应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并通知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如属于站房内的供电线路、开关及照明设施等故障导致,则应及时修复;如属于站房外的供电线路故障,则应及时联系供电部门修复。
(2)站房安保及维护
①站房附近要安排专人负责站房基础设施及水量、水质、视频等监测设备的安全看护,以防遭到人为破坏。
②应及时做好测站栏杆、扶手、爬梯或者不锈钢防盗门等防锈处理和测站窗户玻璃、警示标牌的破损修复等工作。
③应定期清理站房周边杂草,做好进入测站通道的维护工作。
④保持测站室内清洁卫生。
⑤做好测站防火、防水、防漏电等其它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若站房发生漏水/渗水,应及时修复。
⑥保证每月到站房巡查2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大于20天。
2、H-ADCP在线监测日常管理维护
枫树坝坝下、新丰江出口、江口、东新桥、东岸、石龙桥、九龙潭、观海口等8个控制断面站点各布有H-ADCP在线测流设备一套,在线监测河段断面水位、流量。对这些在线测流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H-ADCP流量在线监测设备比测率定
视流域水情及仪器设备的运行状况,采用走航式ADCP不定期对H-ADCP流量在线测验设备进行比测率定,比测率定需严格按照《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337-2006)进行,原则上每站每年走航式ADCP校测次数不少于15次,遇特殊情况需加密测次,以保证H-ADCP在线流量测验设备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相关测验成果及报告要及时提交给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并负责及时将相关率定参数录入到东江监控系统相应参数配置单元发挥作用。
(2)水面围栏维护及水面垃圾清理
水面围栏是用浮筒或者毛竹等在水面划出一定的保护范围,确保水下、水面仪器不受来往船舶的撞击或渔船的电击。由于在天然河道中,受水流运动尤其是汛期的洪水及漂浮物影响,围栏设施容易损坏,需要经常维护或者更换。为保证仪器的安全,需确保枯水期围栏每天正常发挥作用,汛期围栏如被洪水冲毁,需确保在洪水退后7天之内修复。
若水下监测设备所在位置及其周边水面发生明显的漂浮垃圾积聚,应及时清理干净,确保水下、水面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3)断面、水准、水尺校测
按照《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93)要求,每年汛前、汛后或者大洪水过后,需要对各监测站点的测量断面、水准、水尺进行复核校测并订正,相关测量成果及工作报告须提交至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4)断面清淤
东江属于砂质河床,河床冲淤明显,需要不定期的对测验断面河床进行清淤作业,以保证H-ADCP流量在线监测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5)测流数据的日常监管
应有专人对8个断面的在线测流数据的可靠性进行日常监管,以便当数据出现明显有误时能及时发现并通知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一般问题应在1~3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修复,确保数据可靠。如遇H-ADCP核心设备故障,设备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另行负责,但管理维护单位需负责故障设备的拆卸以及新设备或维修好后的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
3、视频摄像日常管理维护
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任务采购服务中的20个断面站点,有12个断面站点是没有站房的,且站点布设的主要设备为视频摄像设备,包括西湖村、上垟2个水质交接断面视频监控站点和沿江桥下、望江排站、大湖溪、小金口、榕溪沥、马嘶、石马河新开河口、燕岭、石排向西、沙河等10个入河排污口视频监控站点。这12个视频监控站点的日常管理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站点设备供电:(1)按时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2)确保站点供电开关及开关后的供电线路运行正常。一旦出现断电情况,应及时发现、处理并通知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如属于供电开关及开关后的供电线路等故障导致,则应及时修复;如属于供电开关前的供电线路故障,则应及时联系供电部门修复。
站点安保:做好视频设备保洁和站点周边环境的协调、安保等工作,一旦发现视频信号中断、设备故障或受损等问题及时通知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4、编制相关报告
(1)《维护总结报告》:每月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总结报告的编写并提交给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期满总报告一期。
(2)《工作联系单》:当收到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发出的故障处理单或站点因环境因素不能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的时,应及时向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提交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应详细说明故障的初步判断及赴现场处理问题的时间。
(四)东江流域水文服务项目培训
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间,组织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相关业务人员开展水量调度、水资源信息编发及监控系统站点维护相关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人·日,培训地点为监控系统站点现场、水文测站等地。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内容报业主单位确定后组织实施。业主方培训人员到培训现场的交通费自理,其余费用均由运维方负责,培训费用按450元/人·日标准控制,培训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单列,如实际培训未达到30人·日,按上述单价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实施的费用。
四、项目实施及技术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雨情、水情、水质的监测能力和分析评价能力,在合同总价内负责完成《通报》、《动态》所需的雨情、水情、水质的监测和分析评价,并按要求编制调度计划,编发《通报》、《动态》;
2、供应商必须具水文水资源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5人以上;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实施小组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职称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履历等;
3、要求按有关水文水资源行业规范进行编制: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
(3)《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4)《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L247-2012);
(5)《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L58-2014);
(6)《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规范》(SL337-2006)。
4、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涉及的20个控制断面站点分布在整个东江流域3万5千多平方公里范围内,点多、线长、面广,需要服务提供单位具有丰富的野外分散站点设施安保维护资源和经验。同时,其中8个水位、流量在线监测站点的H-ADCP流量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需要服务提供单位具有专业的水文监测技术和维护经验。
五、进度要求
1、调度计划编制
(1)2017年3月1日-4月1日期间协助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完成《广东省东江流域2017年汛期水量调度计划》编制和印发工作,并于2017年4月1日-9月30日期间根据流域水雨情情况等,适时提出调整调度计划的意见,配合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完成调度计划调整工作。
(2)2017年9月1日-2017年10月1日期间协助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完成《广东省东江流域2017年冬-2018年春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编制与印发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根据流域水雨情情况等,适时提出调整调度计划的意见,配合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完成调度计划调整工作。
2、信息编发
(1)《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通报》: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次月5日前(如遇长假可以延期至长假后第三个工作日)完成上一个月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通报初稿的编写并提交给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共十二期;2017年底汇总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年报》。
(2)《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初稿编制并通过技术审查;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定稿后5日内完成排版印刷和寄送工作。共四期。
3、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
(1)《维护总结报告》: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次月5日前(如遇长假可以延期至长假后第三个工作日)完成上一个月东江监控系统控制断面站点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总结报告的编写并提交给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共十二期,维护期满总报告一期。。
(2)《工作联系单》: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当收到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发出的故障处理单或站点因环境因素不能及时对故障进行处理的时,应及时向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提交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应详细说明故障的初步判断及赴现场处理问题的时间。
供应商须按计划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研究内容,并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六、提交成果要求
调度计划:分汛期、枯水期各一个,共两个。
《通报》:每月一期,共十二期,2017年底汇总编制《东江流域水量调度情况年报》。
《动态》:每季度一期,共四期。
《维护总结报告》:每月一期,共十二期,期满总报告一期。
以上成果按照“五”进度要求提交。
七、其他说明
订正记录档案,每季度由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组织管理维护单位召开工作例会,中标供应商即管理维护单位向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汇报季度工作情况,并提交一份工作报告。维护合同完成后管理维护单位要编制并向东江流域管理局提交年度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报告。
由于财政资金下达与本项目实施时间未完全同步,为保证项目实施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已委托上一年度的服务供应商完成了部分项目工作,中标供应商与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签订合同后应向其支付之前已完成的相应部分项目工作的服务费用;
供应商中标后应尽快与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签订合同,同时必须保证广东省东江流域管理局现有相关业务系统不中断。
说明: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材料或书面声明)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7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纳税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纳税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014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给政府采购评审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将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如实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会。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复查结果不一致,政府采购评审会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的复查结果为准。)
3.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3.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水资源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有15名或以上水文水资源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有5名或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4、公示、登记时间及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4.1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共5个工作日);
4.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3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7:00(北京时间);
4.4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除唯一供应商外的)可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4.4.1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格式如下);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登记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17年月日
采购项目名称 | |||||
登记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登记报名单位联系人 通讯方式 | 姓名 | 电话号码 (座机) | 电话号码 | 传真 | |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明 | |||||
备注 |
说明:1、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2、在本表后须附登记报名单位的相关材料。
4.4.2本公告第五点第3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全部资料 (加盖公章)。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第1种。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广东省水文局惠州水文分局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金华路98号惠州市水务局11-14楼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工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
联系人:陈喜宏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635 |
(三)采购人:省东江流域管理局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沿江路6号 |
联系人:温柔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003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
联系人:马科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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