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弥渡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受弥渡县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弥渡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弥渡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CZB2017【002】号
3、采购预算金额:168万元。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交弥渡县广播电视台并进行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弥渡县广播电视台。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商户除外)。
3、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必须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服务队伍。
9、提供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专项证明原件。
10、制作设备需与现有制作系统无缝兼容,和原制作设备工程文件、字幕文件互用,实现数据库级别的统一管理;播出系统需和原有播出系统无缝兼容实现数据库级别的交互(中标商需提供设备到弥渡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功能验证,如果提供虚假技术响应,废除中标资格并保留追责权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摄像机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专项证明原件及加复印件。(授权书的真伪,采购单位有审核权)。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 8 月 29 日至2017年 9月 4 日止(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到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7年 9 月 19 日下 午 14:30 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弥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单位:弥渡县广播电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人和路2号 地址:大理市下关滨海俊园3-802
联系人:李铭 联系人:常莎
联系电话:137*****289 联系电话:135*****726
2017年8月 29 日
标签: 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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