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松北院区、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松北院区、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松北院区及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松北院区建设项目(地下室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B0102G17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松北院区、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松北院区、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松北院区及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松北院区建设项目(地下室部分)" 已经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5]27、28、113号、哈发改审批[2016]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政府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松北院区、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松北院区、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松北院区及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松北院区建设项目(地下室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松北区规划142路以东、规划143路以西、规划294路以南、规划158路以北。
2.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政府配套
2.5项目概况:采购电梯共38部,其中客梯26部,扶梯12部。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电梯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含装卸车及运至指定安装地点)、安装(含配合土建施工)、调试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以及使用方技术培训、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电梯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安装总工期:100天。
2.8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制造、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可以是电梯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如为电梯制造企业投标,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含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含A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含A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14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或异常名录等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能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电梯制造企业的技术水平应居于中高档水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投标电梯品牌应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电梯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备电梯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企业符合本项目关于电梯制造企业的相关要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需携带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的以下10项材料并装订成册,到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四楼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
****-********-忱义。逾期不予受理。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
(3)无重大违纪声明
(4)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电梯制造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5)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
(6)资质证书:如为电梯制造企业投标,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含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含A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含A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所代理品牌的电梯制造企业相关资格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原件(不接受公证件)。
(7)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电梯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10)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有则该投标人的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
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jjzx.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法定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人及拟派项目投标授权代理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3年内(2014年08月01日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下同)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
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
联系人:刘旭光
联系电话: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银泰城写字楼F座(群力大道与丽江路交汇处)27层
邮编:150000
联系人:宋金玲
联系电话:
********87-4(招标四部)
189*****128授权传真:
****-********授权E-mail:忱义招标
\a8cyzbsbq@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hljcygl.com
日 期:2017年0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