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采购项目

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NZJC2008-HW-151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代理: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人: 望城县公安局
所属地区: 望城县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在望城县境内拟建设城乡电子防控系统,本系统包括260个高清摄像点,8个监控室,1个中心监控室及相应光纤传输系统。本次采购分两个包,第一包: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采购,第二包: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光纤网络租赁及相关服务采购。
1)建设地点:望城县境内;
2)招标范围:第一包:260个高清摄像点、8个监控室及1个中心监控室的实施方案、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光纤网络除外(详细设备及技术要求见本包招标文件);第二包:188条光纤租赁、维护及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本包招标文件)。
3)承包方式:按中标价总价承包;
4)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5)要求工期:计划于2008年10月开工,2009年6月30日前竣工,工期250天(日历日);
6)交货地点:望城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名资格条件:
第一包: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采购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且省级以上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及以上资格;
4.监控系统中的主要设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省级公安部门认证的产品,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安防证;
5.投标人必须在长沙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第二包:望城县城乡电子防控系统光纤网络租赁及相关服务采购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三、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第一包:①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影印件;③社保登记证影印件;④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影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⑥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和省级以上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影印件。
第二包:①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影印件;③社保登记证影印件;④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影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⑥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注:影印件是指原件扫描后的彩色打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有意者请于2008年9月12日至10月6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凡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0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递交地点:望城县财政评审中心五楼(原望城报社五楼),地址:文源中路81号。
六、开标时间:2008年10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望城县财政评审中心五楼(原望城报社五楼),地址:文源中路81号。
开标会要求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带身份证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人:望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24楼
电话(传真): 0731-**************
联系人:邓 博 周 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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