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楼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李端中学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李端中学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工程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08]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初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和省级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专用资金,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初级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是通过网上比选竞争(在指定媒介上的项目编号为********36)确定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李端中学教学楼和学生宿舍楼工程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2.3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 2.4建设工期:1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信誉良好,并在近三年中完成过三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二级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还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人员(施工、质检、安全、材料、造价)具有岗位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资格条件中所有人员需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的社保证明(缴费清单和养老保险手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1、本项目报名人需是授权委托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本公告要求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报名过程中如有证据证明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初级中学校(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49号永利大厦T-C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8*****46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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