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

改造二期项目采购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已由湖北化肥分公司发展计划处下达编号为2017-45的项目委托书,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招标业务部门为湖北化肥分公司设备工程处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采购及施工。

    2.2建设地点:中国·湖北·宜昌·枝江·湖北化肥厂区。

    2.3建设规模: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

    2.4建设投资:本标段工程估价 105 万元。

    2.5计划工期: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6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湖北化肥分公司乙二醇化验室改造二期项目采购、施工、调试、人员培训、考核、竣工验收等所有服务,采购施工内容详见技术附件,物资供应商需为中石化资源市场成员单位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总价包干(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恒温恒湿系统)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l条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项目资质条件和相应能力。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专业工程师配备齐全,人数满足现场工程进度要求,应当具备国家、中国石化或工程所在地省级颁发的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工程师不得同时从事非本招标人投资的其他工程施工。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招标人特别强调:

    (1)投标人必须如实填报,招标人如查实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将被列入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投标人库黑名单。

    (2)一旦中标,在项目部进场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也必须与投标文件上报的保持一致,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不得更换。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承包人需支付2万元违约金;擅自变更项目部其他成员,每更换一人次,承包人需支付1万元/人违约金。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3日,每天上午0800分至12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2)购买地点: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15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设备工程处。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0元,中标人确定后7天内退还图纸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图纸领取地点: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15号湖北化肥分公司设备工程处214房间。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不接受其他提交方式: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三峡分行枝江市支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4047

    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4中石化企属、改制企业按照石化股份建招函[2010]51号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9月18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08时30分。

    6.3递交地点:湖北化肥分公司设备工程处会议室。

    6.4递交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15号。

    6.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特别提醒: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申请加入中国石化依法建立的建设工程投标人库后,登录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报名,完成报名确认后方可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影响参加招标投标活动。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08时30分。

    7.2开标地点:湖北化肥分公司设备工程处会议室。

    7.3开标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15号。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15号;

    邮编:443200; 联系人:宋粉;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songf.hbhf@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

    设备工程处

    2017年8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验室改造 乙二醇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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