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专用有机肥招标公告
茶叶专用有机肥招标公告
坛政采2017-F01(公)-055号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坛区农林局的委托,就其“2017年茶叶专用有机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茶叶专用有机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坛政采2017-F01(公)-05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金坛区被农业部列为2017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之一,将推广有机肥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农业部关于印发<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7]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28号)等文件,明确指出“就近就地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供货商以金坛区有机肥生产企业为主。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2家供货商,综合评分由价格、技术、商务、售后、节能环保等5个部分组成。采购单位分别向综合评分排序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中标人采购6000吨和4000吨茶叶专用有机肥。
根据《关于全省商品有机肥综合成本调查结果的通报》(苏耕保[2016]3号)文件,结合市场行情,限定投标单价450-550元/吨(含财政补贴价400元/吨),低于最低限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江苏省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2017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产品为颗粒状有机肥,pH为6-7.5,其他质量符合NY525-2012《有机肥料》要求。
4、投标企业近2年来无不良生产、销售、使用记录。投标肥料2017年以来未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国家农业部通报,未出现农业生产事故。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近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6、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1-6项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缺项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9日—9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6: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4:00-14:30。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段女士、沈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3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传真)。邮政编码:213200
联系地址: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金广场C楼政务服务中心5楼0509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136*****97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金坛区支行华城分理处,帐号:****************1045。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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