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二、项目编号:CEITCL-XJ-PPP-170718
三、项目内容:完善草原石城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托斯特乡的总体建设
四、运作方式:本包SPV(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中,社会资本在SPV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100%,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但必须接受吉木乃县草原石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监管。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指定机构。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吉木乃县草原石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委托,代理新疆吉木乃草原石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对推动偏远落后的吉木乃县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时间紧,任务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故由且吉木乃县草原石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报相关部门审批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社会资本。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吉木乃县吉祥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人民路迎宾馆
七、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1、经阅读相关资料和调研形成以下意见:本项目为吉木乃县重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属于县域旅游富民工程,吉木乃吉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制度健全。本人同意吉木乃县吉祥旅游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专家姓名:郭绍江 职务/职称:局长
工作单位:吉木乃县旅游局
2、本项目作为吉木乃改善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全县重点的旅游扶贫惠民工程。吉木乃县吉祥旅游公司作为本地企业,有优越的地域优势,财务机构制度健全。推荐吉木乃吉祥旅游公司可作为放心的成交人。
专家姓名:张玉磊 职务/职称:局长
工作单位:吉木乃县财政局
3、鉴于本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及吉木乃县实际情况,该公司:吉木乃吉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本地企业,具有无可比拟的地域优势。同意该公司承担实施单一采购。
专家姓名:张磊 职务/职称:主任
工作单位: 吉木乃县发改委
4、具有相应的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优越的地域优势。属于本地企业,资质有保障,无拖欠账款和企业负担,推荐吉木乃县吉祥旅游公司可作为唯一供应商。
专家姓名:杜燕 职务/职称:技术经济
工作单位:新疆电力公司
5、鉴于新疆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发展滞后。该项目对推动偏远落后的吉木乃县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而且时间紧,任务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同意吉木乃县吉祥旅游公司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专家姓名:李常旭 职务/职称:主任
工作单位:吉木乃县法制办
八、公示期限:
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止(至少5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监督机构:吉木乃县财政局
联系人: 张玉磊
监督电话:156*****988
实施机构:吉木乃县草原石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联系人: 郭绍江
电 话:189*****028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9B
联系人:孙德艳 马治祥
电 话: ****-*******
十、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吉木乃县财政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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