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溪祝氏宗祠陈列展示招标公告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溪祝氏宗祠陈列展示招标公告

经广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江西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丰区文物管理所委托,就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溪祝氏宗祠陈列展示项目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JXXCCGJLZX-2017-005#

二、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溪祝氏宗祠陈列展示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价(元)

项目需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溪祝氏宗祠陈列展示

1

*******.00

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注:因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清单未列出但影响用户使用的,中标方必须解决,用户不会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三、招标形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二)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具备相关经营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无需提供)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制造商资料须加盖制造商原厂公章(原件备查)。

2、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五、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六、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23:59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30【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接收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先生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开标时请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投标文件解锁)、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采购单位:广丰区文物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生

代理机构:江西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通讯地址: 上饶市龙潭新苑6栋2单元2005室

江西鑫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陈列展示 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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