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水利局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水利局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水利局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08: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09:00至2017年09月05日0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 3177号)A区3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9.11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春海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水利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新凯河ppp资格预审公告.docx | ||
附件2 | 新凯河ppp资格预审文件.doc |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编号:PPP-2017-08-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海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长春市水利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PP-2017-08-04
********3">1.采购条件
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计划编号PPP-2017-08-04批准采购,本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长春市政府授权,由长春市水利局作为本项目采购实施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4">2.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
本项目投资额约69.1159亿元,为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洪、水生态治理及水生态维护工程为主,涉及新凯河主河道(新凯河、永春河、富裕河)及新凯河支流河道(西新水库、红旗水库、兴隆水库、大刘水库、大隋水库,以及水库上游民丰沟、西新河、兴隆沟和大刘沟等)两大部分,总治理面积为316.1 km2。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筹集;
2.4运作模式: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
2.5合同期限:本项目PPP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为25年;
3.项目********5">回报机制:PPP合作期内,依据水利局对项目设施的可用性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由财政部门向中选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中选社会资本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合理利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财务要求
(1)最近连续3年(2014-2016)任意一年净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上述社会资本具备的净资产要求可以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下同)的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若中选社会资本为子公司,则其净资产不能为其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
(2)最近连续3年(2014-2016)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3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近3年(2014-2016)内平均资产负债率70%以下。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2014-2016)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记录。
(2)近3年(2014-2016)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近3年(2014-2016)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近5年(2012-2016)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4.4、企业投融资能力
具有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文件。
********6">5.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法,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有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调整资格预审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证明、2014-2016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具有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授信文件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会议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受理。
6.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 3177号)A区3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同时发布。
9.若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0">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水利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人:王春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4.1主体资格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本项目不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2财务要求(1)最近连续3年(2014-2016)任意一年净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上述社会资本具备的净资产要求可以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下同)的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若中选社会资本为子公司,则其净资产不能为其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2)最近连续3年(2014-2016)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3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3)近3年(2014-2016)内平均资产负债率70%以下。(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3商业信誉(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2014-2016)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记录。(2)近3年(2014-2016)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3)近3年(2014-2016)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4)近5年(2012-2016)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4.4、企业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9.11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至2017年09月0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庭苑19栋19楼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 3177号)A区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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