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0万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彩超项目的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0万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彩超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彩超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8月29日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本项目已完成进口论证。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发展需要,需采购实时四维彩超 1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2017NBHSWT112(0762-1741CBNB6004)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彩超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一 | 实时四维彩超 | 1套 | 高分辨率彩色逐行LED显示器 ≥21.5英寸 | 2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卫生标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4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产品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产品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9月8日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电话:****-********,传真:****-********。)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或80美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国内]或40美元[国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6. 其他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完成注册。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雅戈尔大道143号
联系人:徐科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王近娜、叶陆英、王莹巧、周旭坤、王燕
联系电话: ****-********、********传真:****-********
8. 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9.(一)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电话;
4) 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提供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和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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