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房屋日常管养服务招标公告
管辖房屋日常管养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2008~2009年管辖房屋日常管养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 立项文件名称 批准,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现对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2008~2009年管辖房屋日常管养服务(第一、第二、第三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2008~2009年管辖房屋日常管养服务(第一、第二、第三标段)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
联系人: 宾先生 联系电话:139*****6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小姐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段、荔湾区段(包天河区)、海珠区段(包白云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广州市越秀区段日常管养(包括房屋的防水、堵漏、结构、加固、补强)服务及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3栋2至6层,投资约160万元;
第二标段:广州市荔湾区段(包天河区)日常管养(包括房屋的防水、堵漏、结构、加固、补强)服务及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3栋2至6层,投资约140万元;
第三标段:广州市海珠区段(包白云区)日常管养(包括房屋的防水、堵漏、结构、加固、补强)服务及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3栋2至6层,投资约140万元;
五、预计发包价: 约44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9月22日----2008年9月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或三级项目经理,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本工程属于日常管养维护工程招标,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予锁定。
5、投标人自2005年8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23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9月23日前二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自2005年6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应有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国土房管局及其下属单位;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同时报名申请多个标段,但投标人不可兼中两个或三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两个或三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为该投标人保留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最高报价值相对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最高报价值相对较小的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即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投标申请人同时报名申请两个或三个标段的,可以只报一个项目经理和一套项目班子。)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 标 人: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 9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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