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连山区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060002
葫芦岛市连山区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已由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招标人授权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新台门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工程、护岸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新台门镇
4、项目规模:约685.2公顷
5、标段划分: 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葫芦岛市连山区沙河营乡土地整理项目;
第二标段: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土地整理项目。
6、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二、资质等级和合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中一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具有工商注册土地开发整理经营范围且具有从事土地开发整理经验的施工企业。
4、曾受到国土部门点名批评的施工企业及法人代表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三、投标及中标要求
1、本项目为葫芦岛市连山区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个投标人可以兼投各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将对拟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方可购买标书参加投标。申请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AAA资信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上述材料时,原件须列出清单,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报名:
1、时间:2008年9月17日起至2008年9月23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七、其他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
电 话: ****-*******
联系人:孙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杨洋
2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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