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新校区图书馆自助打印系统、图书灭菌机等图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体育学院新校区图书馆自助打印系统、图书灭菌机等图书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图书馆自助打印系统、图书灭菌机等图书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17-A-22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体育学院 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图书馆自助打印系统、图书灭菌机等图书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体育学院新校区图书馆自助打印系统、图书灭菌机等图书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7-A-22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三包:第一包:自助打印复印系统1套、自助打印复印触控一体柜3台、集成安装1项;第二包:图书杀菌机2台;第三包:360度图书馆全景系统1套、触摸屏系统1台、集成安装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6.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第一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电子作业软件系统生产厂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图书杀菌机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图书杀菌机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5、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包: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08-30到 2017-09-06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须满足以上(1)(2)条件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不能满足以上(1)(2)任一条件的不可购买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每包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9-11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9-11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4号楼2层203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萌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晓刚:131*****69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第一包:叁仟叁佰元整;第二包:贰仟元整;第三包:壹仟玖佰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9月6日17:00前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7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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